来源:科学网博客 作者:方唯硕 以前的数篇博文中谈过教授、助手/博士后、学生的待遇问题,常常也能“骗得”不低的点击率,说明大家对此关注度较高。这些博文如下: 再论研究生的收入与培养 博士研究生待遇与要求都提高了 提高青椒和研究生的收入应该从提高基金人员费比例入手 收入这个事我的观点:首先需要有一定的保障,也就是与社会收入相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;在此基础上,一个人不应该单纯追求收入高低,而是更多地考虑科研能力培养和事业发展潜力。如果对于事业发展特别有利,可以适当降低对收入的要求,但低到多少能接受,每个人的情况和心态不同,不好一概而论。 先说说我对博士后待遇的了解,大约是这样:美国3-5万美元/年,欧洲2.5-3.5万欧元/年(折合3-4.5万美元/年),香港地区大约2万港元/月(折合3万美元/年)。可以看出,在科研相对发达和高收入地区,工资(或者说劳动力的价格)的范围大体可比;而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(或者说欧洲的不同国家),收入水准也可达50%的差别。这和马臻博士近期的博文“做博士后为什么同工不同酬?”说到的情形一致。 如果说按照3万美元/年的标准,博士后的工资大约折合1.5-1.6万人民币/月;考虑购买力平价的因素,0.8万/月或者说10万/年,对于这种高智力的临时岗位是一个大体合理的价位。按照上面的数据,高出50%的待遇,达到15万人民币/年,应该也属于合理范围。 经过上述估算,中国博士后的工资合理范围可在10-15万人民币/年。至于和我本人的收入相比,这个比值似乎高于国际标准,不过这更多地应该归因于教授的收入偏低,而非博士后的收入偏高。其实我早就说过,合理收入应当是:教授月薪2-2.5万,博士后和青椒/助手月薪1-1.2万,学生每月0.5-0.6万。这个“合理收入”大约是当前实际收入的两倍。 在谈论待遇的时候,有两点请注意: 第一点,国外的收入一般是“净”税前收入,没有其他额外收入,这与中国的情况差别较大。中国还有其他名目的收入,如过节费基本上是固定收入,劳务费/课题提成则是介于固定和非固定的收入,但具体有多少则视单位和课题组的情况而定。此外,中国的研究生生收入一般未达到缴税标准,但博士后收入是达到缴税标准的,所以税负的轻重也会影响实际待遇。 第二点,在大家收入增长的同时,物价几乎肯定是要上涨的。虽然收入提高使大家更有能力过欧美人那样的生活方式,包括购买新型电子产品、坐飞机出游等,但日常生活费用的开支也会提高(尽管恩格尔系数会下降)。到过高收入地区的人,对于生活费用之高是有亲身体会的,因此在谈收入时要引入购买力平价的概念。当大家目前的名义收入增加一倍后,生活水准肯定会更高,但决不意味着购买力增加了一倍,到时候恐怕抱怨的声音依然不会消失。 接下来再说说由于2014年收费引起热议的研究生待遇问题。 博士生的身份似乎不好界定,科学网上有不同的声音。有的认为是学生身份,有的认为是工作身份,也有的认为是“学徒”身份(半工半读?),因而大家认定的生活费/工资标准的合理范围差别不小,甚至连称作生活费还是工资都有争议。 我所了解的国际上的情况是:博士生美国2-3万美元/年,加拿大2万加元/年(折合2万美元/年),香港1.2-1.3万/月(折合1.8-1.9万美元/年),欧洲的情况我不大清楚,但应和北美差不多。 关于我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待遇的观点,在以前的数篇博文中已阐述得足够明确,就不再重复了。 在这里我愿意给那些因收学费产生心理负担的同学一个承诺:不要过度担心收费问题,我保证组里研究生的实际收入一定不会比收费前减少。虽然我也同样受到国家经费中有关人员费的政策限制,但由于近年来保持了本课题组的适度规模,因此不会影响对本组博士生的生活资助。 在最近的博文“研究生收学费会造成什么影响?”中,我自认为言论相对中性;但和有些博主那些大声疾呼“不能收费”的声音比起来,肯定显得比较“冷酷”。我在科研中一贯从理性、客观的角度思考问题,同时也希望影响更多的人,特别是让自己的学生能够做到这一点。也许是在科研上养成的习惯延伸出来的方式,我希望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冷静客观地从多个角度看待新事物新问题,在此基础上合理分析并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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